※ 本文刊登於社大校刊《噶瑪蘭ㄟ花蕊》第177期
走過,漂浪童年(張陳富美阿媽)
文.黃麗惠
沒有明訂的養女生涯,是飄泊的開始,頂埔、梗枋、基隆、塭底……等地遷徙,住所不斷變換,必得工作是唯一的不變,漂浪童年,無處安心,了結此生不是唯一選擇,不忍之情堅持挺過艱辛歲月,組織家庭後,終得立命安身!
【出生/養家】
一九三九年富美出生於宜蘭頭城頂埔,是為長女,父母共育有十一位子女(含一位養女)。
父親身體不好,母親相當忙碌,白天就把富美託寄給住在大馬路對面的養母照顧,晚上回到生家。稍懂事時,就長期住在養家,與養父母及一位養姐同住。
養家有二位親生的女兒,很小的時候就送給別人當養女。其中一位送養的緣由:那時有人要到下埔帶一位養女,因為下雨而暫時在養母家休息,閒談間養母說:「你要小孩,我這有個女兒給你好了。」就將揹巾解下來,把女兒送給來人。富美覺得古早的人很「趣味」,對於女兒總是這樣隨意的就給人家。
【開始漂浪】
六、七歲左右,養父過世,家中無以維持生活支出,養母就到小時送養的親生女兒位於頭城的夫家住,富美就到嫁至梗枋的養姐家住。
養姐夫對富美很嚴厲,她要到山上挖番薯、幫忙帶小孩,還要挽豬菜回來餵豬,當一群孩子們在遊玩時,富美想要加入,但姐夫會給臉色看,因此都不能和童伴們玩耍,就更遑論上學讀書了。
富美曾經生過一場重病:感染「Mararia」(マラリア瘧疾),會忽冷忽熱,記得當時睡在香蕉葉上面,灌藥時,用湯匙也翹不開嘴巴,差點就活不過來。雖然生家知道富美在梗枋的生活狀況,但都沒有把她帶回家的打算,只是有時富美會回去生家「做客」。
【幫傭歲月】
在梗枋住了幾年,大約十一、二歲時,富美到基隆和平島幫人家帶孩子,為什麼會到基隆?誰介紹的?富美都不太清楚,記憶最深刻的是:老板娘坐月子期間,給富美吃麻油雞酒,吃到醉了而嘔吐。
在基隆時,住在梗枋的養姐自殺過世,後來回到宜蘭的富美,就到頂埔任西醫的七叔家幫忙帶孩子,一陣子後,再到頭城的人家幫忙煮飯、洗衣服、做家務,這裡的老板夫妻在臺北上班,宜蘭有一位老婆婆及二個就讀國中的孩子:一男一女。
【艱苦日子】
大約十四歲時,舅舅在礁溪塭底搭蓋一間房子,養母在那裡開了間小店賣糖果、餅乾,富美此時就在那裡幫忙,並兼做家務。農忙時期,富美會去幫舅媽曬榖,回到家後臨睡前,富美會幫忙收拾店裡的雜物,養母就罵:「欲去死,你要做什麼就去做什麼,弄我的東西幹什麼。」富美沒有回嘴,只能笑笑,但因為養母重聽,認為富美嘴巴在動,一定是在頂嘴,就又再破口大罵。
養母對富美很嚴厲,連舅媽的女兒把小雞踩死,富美也要挨養母的打,只要養母覺得不順心,就會認為是富美的錯,就會對她施加打罵──用「雞筅」(雞帚。)打,打到帚上的節理都不見了,有時就用拳頭搥打,連隔壁的鄰居都看不下去:「阿婆啊,不要這樣打她啦,若打受傷了,以後要怎麼倚靠她?」養母回:「我才不會倚靠她呢,我若死了,用草蓆捲一捲就好。」
養母不分青紅皂白的打罵,讓富美的日子過得很艱苦,當時塭底有一條河,富美會去那裡洗衣服,曾經有衝動想要跳下去,但又思及:若自己死了,生母也會煩惱,因此而忍住尋死的念頭。有人問過富美:怎麼沒有回去生母家哭訴?但富美覺得是自己的命不好,所以也完全沒有想要逃走的念頭。
【再度搬遷】
養母送給人家的那位親生女兒住在嘉義,到了四十幾歲時,回到宜蘭尋親,找到後,就把母親接去同住。
富美這回換到頭城的養姐家住,姐夫家在做「火炭」(木炭)生意,姐姐的女兒及養女要幫忙外務工作,富美就要整理家務、洗衣服、煮飯,在這裡一直住到結婚。
【婚姻】
富美的先生是安徽人,在礁溪山林管理所(現在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)工作,長她十三歲,這樁姻緣是由礁溪鄉長林仔萬(林萬榮)的女兒做媒的。雖然富美的姓氏有改成養家的,但是卻沒有按照古例祭拜、秉明「公媽」,因此在富美結婚時,還是以生家為娘家。結婚時有做新的旗袍、大衣,並坐著三輪車到夫家。
婚後住在林務局宿舍,先生的工作曾有調動,但富美都沒有跟著搬遷,算一算在這裡住了五十幾年,她笑說自己是「鎮殿的」。富美的先生不抽菸、不喝酒、也不會賭博,很照顧家庭。
結婚後,富美的日子過得比較好了,不用擔心三餐問題,而且先生也不會管她太多,總算走上平順的生活。
【工作】
富美婚後與先生育有一女二男,孩子小的時候,她做家務、帶小孩兼做手工,如:將梳齒插入梳子內、縫「膨紗」(毛線)花。么兒就讀小學前,曾經做過保母。
後來富美到遠東紡織礁溪廠工作,是為熨斗部門,工資採計件的方式,起先是騎腳踏車去上班,但因為要穿越大馬路而覺得麻煩,後來就改用走路抄小徑去上班。
在遠東紡織工作了十幾年,不知何故手指頭竟無法彎曲,雖然有去看醫生打針,但都沒有什麼效用,因為工作時要扣鈕釦,而襯衫的鈕扣又比較小,所以動作相對就較慢,影響到工資,所以決定要離職,此時剛好碰到第一批解散時期,因此有領到一些退休金。
後來富美到「桂竹仔林」針織外衣工廠工作,也是在熨斗部門,但不需要扣鈕釦,此時就需要騎腳踏車上班,後來覺得腳沒有力,無法跨上腳踏車,於是辭掉工作,而後就沒有再工作了。
【養母往生/車禍】
養母年紀較大後,已經比較不能幫忙做事,於是離開嘉義回宜蘭,住在富美家,養母生性喜歡四處走,愛碎碎念的習慣依舊,後來失智了,罵人的個性還是不改,而且總是嫌東嫌西,不過倒也不太需要侍奉她,養母八十四歲時跌倒,富美請假照顧她,大約一個月後,養母就往生了。
富美沒工作後幾年,出了一場車禍,那時她騎腳踏車到菜市場,被一輛機車撞到,骨頭碎裂而需住院開刀手術,都是先生在照顧她。本來菜市場的菜販說認識撞到富美的那個人,後來又推說不知道,至終也不知道肇事者是誰,富美不想再追究,覺得若是累世相欠債,也算償還了。
【歲月靜好】
二O一五年,先生九十一歲高齡離世。現在兒女均已結婚,在臺北工作,富美一個人住在林務局宿舍,孩子有放假就會回宜蘭,她覺得只要孩子過得好,讓她不用煩惱就好。
富美認為自己「頇顢」(沒有才能),也不會跟人家爭些什麼,喜歡靜靜的生活,因為不喜歡比較,所以也不太參加團體活動,天氣好一些時,就會到附近走一走。現在三餐不用煩惱,至於活幾歲都沒有關係,平安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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