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苦瓜攏生苦瓜仔囝」──難道沒有苦盡甘來的時候?生活總是考驗著莊黃燕阿媽,新婦仔的艱苦還能忍受,然而沒有指望的前路,是該自己扭轉命運,逃過一回,奈何「家」終是無可取代,還是走入婚姻,但依舊是艱苦,這回不能再逃走,努力撐起一把守護家的大傘。
滿頭細捲白髮,髮根處可見隱然烏絲,初次碰面,問起歲月,燕阿媽要我猜,於是就在你猜我回的遊戲中,開始了時光的回溯之旅。
阿燕出生於四城,記得母親生很多個小孩,有些在小的時候就過世了,父親患有哮喘,沒辦法太勞累,根據母親的說法,因為家境艱苦,所以在阿燕大概四、五歲時,就送給人家當童養媳。
「新婦仔」的日子是煎熬的,早上四點就得起床煮早餐、礤(刨)番薯簽,白天還要看牛、割豬菜、挑水、挑糞……什麼事都得做,到晚上將近十點才能休息,平常吃的是番薯簽,只有初一、十五才有一頓白米飯好吃,除了必需辛勤的工作外,有時還會被罵、被打。
阿燕長到十四、五歲時,較懂事了,知道要指給她當老公的那個男生愛賭博,覺得前路無望,於是就跑回娘家去,婆家那時找到娘家來,父親要阿燕回婆家,但她不願意,就跑到住在龍潭被招贅的哥哥家住,並在那裡幫人家的番薯園或甘蔗園拔草賺工錢。雖然自己可以賺錢,但是阿燕說:「若無一个岫(巢),會曉討趁嘛是無法度。」家對阿燕來說,是無可取代的,後來父親要她回家,她就搬回娘家住。
大約在阿燕廿一或廿二歲時,一位住在大窟的叔伯(堂)親戚與未來的大姆(大伯的老婆)認識,就幫她做媒,父親也認為女大當嫁,只要有人要就好了,所以沒有打探太多,就做主讓阿燕嫁給住在塭底長她四歲的先生。婚後才知先生的身體不好,連當佃農都沒辦法,只能做工仔,住的房地也是用租的。
「結婚後真艱苦,目屎要哭幾若跤桶。」──結婚十六天的阿燕,就得要拿著鋤頭到田裡工作,那時大家(婆婆)已過世,只有大官(公公),而妯娌只有一位大姆,大姆最小的孩子已經十幾歲了,所以大姆如「大家」。輪流煮飯時,大姆都規定一鬮(五天)只能用多少的米,有時客人來訪,要「撈飯」(自己吃番薯簽飯,但要給客人吃白米飯),最後一天就沒有米可以煮,還得要去找大官,說明情形,然後大官再去跟大姆拿白米給阿燕煮。
回首數算的日子,時間點已不再清晰,記得大約是結婚那年的年尾還是隔年,阿燕懷孕了,近臨盆時,大姆就宣告分家。健康欠佳的先生只能幫別人的田園做點小工,許多的事都得阿燕出頭,那時一面帶孩子,一面找散工做,過得是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,還記得去向人家分(乞討)菜頭仔摠(蘿蔔頂端的一叢菜葉),煠煠个(白水煮)炒鹽就是一頓了。
兒子到了就學年齡時,雖然也讓他讀書,但如果有人說需要幫忙顧鴨的跤手時,就高興得把書包背回家,去幫忙人家顧鴨子,因為這樣中餐及晚餐就有得吃,阿燕若去幫人家剾(拔)草,孩子也都跟著去,雖然賺不多,但總能過日子,至於上學總是一年讀不到半年的書啊。
阿燕與先生育有三男一女,二個兒子結婚了,工作在台北,但時運不濟。女兒小時沒有辦法給她讀書,雖然不識字,但女兒很長進,在工作上認真學習,女兒長大後,先生做主讓她出嫁,但女婿有些不好習慣,女兒婚後吃足苦頭,阿燕說:「苦瓜攏生苦瓜仔囝」。
「天公伯仔若欲讓我多吃一半年仔,就莫予我這艱苦,若這艱苦,就較早一點把我收起來。」八十九歲的燕阿媽胃及頭部有時會不舒服,夏天時還常會失眠,藥不離身,因此有了這樣的感嘆。對於身後事,燕阿媽都交待好了:「親戚五十都莫收禮,有法度就辦一頓予人家吃,若無法度,有叔伯來相送的,就發一個便當共人家答謝……」
「勸恁遮的少年仔,艱苦要忍耐,毋通動袂著就欲離婚,看我彼當陣真艱苦,一代勸一代,毋通想快活,艱苦要忍耐。」
文‧黃麗惠
* 本文刊登於宜蘭羅東社區大學校刊:噶瑪蘭ㄟ花蕊--第147期
攝影:黃麗惠/黃美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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